2023年2月23日,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在官网发布了《关于调整中信银行信用卡(个人卡)领用合约的公告(20220223)》,此次新版合约较旧版共有15处调整,具体内容如下图:



阅读原文https://creditcard.citicbank.cn/gonggao/news_230223.shtml
观点:
这次中信领用合约变动是比较大的,说一说自己的看法。
(1)“信用卡仅限乙方用于购买商品、接受服务、信用卡现金提取等合法合规领域,不得用于生产经营、证券市场、股本权益性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等非消费领域,严禁用于套现,更严禁用作违法用途。”,这条变动对信用卡的适用场景做了进一步的明确,信用卡定位是消费用途,信用卡的资金不得流入非消费领域,这和监管对真实用途的管控要求是一致的。
(2)“乙方于到期还款日前未还清当期最低还款额的,除按本条约定的计息标准支付应付利息(含复利)外,还应按当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%支付违约金,最低收费为人民币20元或美元2元或港币20元或欧元2元” ,这一条对于违约金设置最低收费,部分因小额逾期的持卡人可能会存在异议,可能会引起投诉。
(3)“甲方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对账单,乙方也可通过甲方官方微信、“动卡空间”APP、官方网站、短信、客服热线、乙方授权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等渠道对账单进行查询。乙方如需电子明细对账单,可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热线或“动卡空间”APP渠道进行修改;如需纸质对账单,可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热线渠道申请。”,和大多数同业一样,中信也强调利用线上渠道(如官方微信、动卡空间app)r提供对账单的服务,可以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,同时更加符合监管部门数字化转型的要求。
(4)“甲方承诺将严格要求所有第三方对乙方的个人资料承担保密义务。如乙方不同意个人信息被用于本条第3款第(5)项所列之增值服务的,可通过甲方客户服务热线(4008895558)通知甲方予以停止。”,这一条既是进一步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,也是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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